斯坦因是“清洁工”。
清除掉癌变的白细胞, 杀灭掉细菌和病毒。在斯坦因的逻辑里, 他对于这个社会, 就宛如免疫系统对于健康的人类一样:
于无能者,以废除位置。
于失格者, 以死亡审判。
这两个标准逻辑简单,条件清楚,是斯坦因战战兢兢“工作”了十几年的准则,是他在无数个困惑的日夜度过难关的明灯。然而, 这两盏灯落在婆什迦罗身上,轻易地宣判了他无罪:
婆什迦罗既不是无能者,也不是失格人。
他甚至连职业英雄的后备役都不是。
但偏偏是这种根本不需要“二审服役”的判决,反而让斯坦因迟疑良久,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心来, 甚至, 还做出了用含糊不明的言辞,误导婆什迦罗以为他要伤害他的同伴,诱骗其出手的行为——他到底在想什么?才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。
就算婆什迦罗对同伴袖手旁观……
……那又如何?
这对于普通人而言,不是过错。
——只有职业英雄才需要完美无缺。
甚至,说的更露骨一些, 即便婆什迦罗行驶在错误的道路上, 斯坦因也根本没有实力去“终结”这份错误。他对自己的能力一向很有自知之明,绝不随便挑战能力之外的事情。
但斯坦因仍然做出了这种不理智的事。
他的视野同样被几乎刺瞎眼膜的光芒覆盖, 在这种纯粹又滂湃, 宛如宇宙诞生时的光辉面前。斯坦因的眼睛本能地涌出生理性的眼泪——他突然想明白了, 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。
因为,他始终是爱着这个社会的。
斯坦因对这个社会有着无与伦比的责任感。
因此,当他亲眼目睹一位有能力改变这个社会的个体出现时,斯坦因下意识地陷入了无声的惶恐。欧尔麦特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这个社会,这有好的一面,自然也有坏的一面:
而坏的……自然是,这个社会习惯了个人崇拜。
欧尔麦特亲手缔造了一个“王座”。
但他却无法再毁灭它。
所以,当看到有资质登上这个“王座”的少年出现时,斯坦因内心本能地生出恐惧来,他比谁都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,婆什迦罗究竟是什么样的人。甚至,不惜采用了一些极端的手法。
而现在,答案出来了。
斯坦因有点想笑。
他的测试确实很有效。
婆什迦罗爆炸了——
嗯,不是形容或修饰,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那个爆炸。
宛如积蓄了上万年的火山轰然爆发,也如同混沌未明的时间之初的宇宙大爆炸。几乎是婆什迦罗爆发的瞬间,他头顶上的两层建筑物就被直接烧成了黑灰——婆什迦罗总算还保持了一点理智,主动避开了两位同伴和斯坦因的方向。
即便如此,斯坦因身后飘摇的绑带,也尽数烧成了灰烬。
逃。
斯坦因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字。
他意识到,自己彻底激怒了婆什迦罗。斯坦因原本已经意识到婆什迦罗很强,但他显然对“很强”这个形容,理解的过于宽泛了。这种强大,杀掉他未必比碾死一只虫子要难多少——
怪不得婆什迦罗那么傲慢,就连和别人同处一个大礼堂,就像是脏了他的脚。
有这样的实力,确实担当得起这份傲慢。
……否则早被人打死了。
逃,快点逃。求生欲迫使斯坦因在最短的时间内,采取了最正确的做法。他顺着婆什迦罗力量(热量)的爆发,直接从破坏掉的天花板冲了出去——或者,用更确切一点的形容是,斯坦因根本就是被热浪给轰出去的。
他在半空中调整姿势,最终,准确地落到街道对面的大楼顶端。斯坦因头也不回,直接在天台上滚了一圈,从边缘直接跳了下去。
火焰瞬间淹没了斯坦因刚刚落脚的地点。
这家伙……简直无敌了。
斯坦因忍受着背部被开水烫伤般的痛苦,就在刚才,他只要有一瞬间的迟疑,就绝对会被婆什迦罗烧成灰烬。他已经意识到,自己缺乏反制婆什迦罗的手段:武|士|刀的攻击距离太短,而投掷飞刀……呵呵,别说斯坦因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瞄准的时间,就算是婆什迦罗停留在空中让他扔,斯坦因也不觉得他的飞刀能伤害到对方。
更别提,婆什迦罗的速度太快了。
斯坦因甚至连逃走的希望都变得稀薄了。
他唯一庆幸的是,婆什迦罗显然比他更不愿意伤害到无辜,每当斯坦因钻进复杂狭小的城市小道中,那位翱翔于天空之上的少年都会暂缓他的攻击,让斯坦因找到短暂地休憩时机。
不,绝对还是有胜利的机会,只是……
机会在哪里?
“杂修,你就只会像个老鼠一样,在臭水沟里窜来窜去吗!”
婆什迦罗讥讽的声音远远地飘荡开来,和他攻击一同落下的,还有一次差点堵住斯坦因逃亡路线的火焰攻击。
斯坦因充耳不闻。
越是在危急的时候,斯坦因的内心就越是平静安宁。他深知,无论是焦躁还是恐惧,都不能帮助他自己逃脱婆什迦罗的追捕。而唯一的希望,只在于他年龄比婆什迦罗更大些,经验更丰富些,而婆什迦罗作为年轻人,总是有些过于心高气傲的傲慢了。
婆什迦罗甚至没有注意,在追追逃逃的过程中,他飞的越来越低了,自己和斯坦因之间的距离,已经不再是斯坦因无法克服的“绝对安全领域”了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