兽栏里头死了不少人,原本一千多的奴隶,最终只剩下了七八百,对于这个结果,宗云还算是比较满意的。
这些人虽然眼中仍旧充满了兽性,但没有去看任何一个太乙军的人,眼中仿佛只有宗云一般。
宗云的身上溅了不少血迹,那是最后一个高手拼杀之时留下来的,当然了,鲜血自然不是宗云的。
他看着那些奴隶,而后朝他们说道:“现在终于愿意听我说话了吧?”
宗云也没指望他们会回应,便继续说道:“我不是为了跟你们耍朋友才就你们,你们也不必将我当成首领,你们只需要知道,咱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,那就是蒙古人,这就够了。”
“在营区里头,左边是粮仓,右边是军械库,我给你们半柱香的时间,无论拿粮,还是拿刀,只能拿一样,如果拿了想走的,走了便是,敢回来的就跟着我去打蔡州。”
奴隶们没有发出一点声音,宗云话音一落,他们便散开了。
有人往粮仓的方向走,也有人奔着军械库去,也有几个人留在了原地,并没有挪动,只是冷冷地看着宗云。
穆小英有些不解地朝宗云问道:“时间明明很充裕,这些守军的补给也很充足,他们都饿成这样了,为何不让他们全都拿上?”
相信这也是所有太乙军们心中的疑问。
如果让这些奴隶填饱肚子,恢复体力,再让他们穿上铠甲,拿起刀剑,战斗力肯定会提升一倍以上,去打蔡州的把握可就更大了!
然而宗云却没有这样做,因为粮仓那边很快就传来了嘶喊和打斗的声音,半柱香还有一大截,便见得五百人拿着刀剑铠甲,从粮仓那边走了回来。
虽然一下子少了二三百人,但没有人想去粮仓那边,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
因为大部分人都醒悟了过来,不由心里发寒。
那些拿粮的,最终被拿刀的给杀了,拿刀的顺利拿到了刀,最终也顺利得了粮。
他们比那些奔向粮仓的要清楚明白,在这个世道,刀剑比粮食更重要,没有刀剑,便守不住粮食。
那些奔向粮仓的人,就好像现在的大宋一样,有钱有粮,却没有刀剑来守护自己的家底和安全。
这些人比那些奔向粮仓的,更懂得如何生存!
他们从来都不是什么无辜的良民,他们成为奴隶之前,双手就染满了鲜血,他们时刻都做好了死去的觉悟。
这样的人,即便回归到人间,也只不过是祸害,他们唯一的价值,也是他们唯一的执念,就是努力活下去,杀掉更多的蒙古人!
而那些至始至终没有挪动脚步的人,不是因为他们不想抢粮,不想抢刀剑,是因为他们根本不需要抢,是因为他们在这些奴隶之中,有着足够的威望!
虽说大家都已经知道这些奴隶都是些什么人,或者说他们根本就称不上人,但见得这一幕,仍旧难免心中惊骇。
让他们感到敬畏的是,宗云似乎早已料到会由此一幕,他只是平静地看着这一切,而后走到了那几个原地不动的人面前。
宗云指着为首一人,问道:“告诉我你的名字。”
那人约莫四十出头,眼中并无其他人的凶戾,眸子冰冷得像冻结的湖泊,身上同样别无他物,但头发却用草绳扎了起来。
“郑公禹。”
“原先陇右的大族吧?”
“是。”
“往后这些人就归你管,至于你如何管他们,我不会插手,但绝不能伤害任何一个无辜之人,这是底限。”
“好。”
这个郑公禹倒也干脆,而他身边那几个人仿佛也为他马首是瞻。
宗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,便朝郑公禹说道:“团结起来才更好办事,我手底下这些都是道人,脾气倒是好,但也不是被欺负的货色,他们叫太乙军,你给自己的人取个名字吧。”
郑公禹摇了摇头,正要反对,但想了想,还是朝宗云道。
“就叫厌胜军吧。”
宗云略略沉思,不由对这郑公禹有些佩服起来。
厌胜,只看字面意思,便是讨厌胜利,他们不求胜利,只求尽可能斩杀蒙古人,他们连生死都能够抛开,自然也能够将胜负都抛开,他们的存在,便只是为了报仇雪恨!
而这个厌胜,还有另一层意思,厌胜又通压胜,既人们常说的厌胜之术,又称之为魇镇之术,据说起源于姜太公,是厌而胜之的意思。
通俗来说就是用诅咒或者怨念来战胜那些自己厌恶的人、物乃至于妖魔鬼怪!
他们就是蒙古人的诅咒,他们就是蒙古人的怨念!
这厌胜之法虽然也被道家经常用到,诸如一些桃符,桃木剑,玉佩之类的东西,经过祈福开光之后,便有厌胜的功效,但毕竟是比较阴暗的。
而太乙军则正大光明,郑公禹也是想要将他们这个营团,跟宗云的本部营团区分开来。
只是从一个简单的取名,宗云便能够看得出来,这郑公禹绝非简单之辈,难怪这些奴隶都如此服他。
厌胜军的名头也就这么定了下来,只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,过不了多久,蒙古人乃至于宋人,整个天下都会对这个名字望而生畏,人们渐渐忘记了厌胜军,只知道有个道士,带着一群专杀蒙古人的恶魔,蒙古人称他们为“邪神的披甲奴”!
宗云得了这五百厌胜军,一把火便烧掉了这个罪恶的奴隶集中营,在那冲天的火光照耀之下,开始往蔡州方向行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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