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七章
葛萨部落四王子在大树山口一役, 损失了自己手下大部分的兵马, 自己也被步陆孤鹿荻砍成重伤。他本来踌躇满志要成为葛萨汗王的壮志雄心,就这样,被处月部落打灭在了大树山口的雪山之畔。
葛萨部落数番争斗之后, 部落长老们放弃了一意要向着处月部落复仇的四王子一党, 遴选出了意图与处月部落交好, 联手对付处罗部落的六王子一党。最终两个部落的汗王再次达成联盟。
葛萨六王子, 如今的新汗王步陆孤尚勤,曾是葛萨前汗王最不受宠的儿子。
对于汗位,他本来是没有任何机会的。此番步陆孤鹿荻将四王子的势力彻底打垮,可以说,是步陆孤鹿荻一手将他扶持上了葛萨的王位。步陆孤尚勤慢慢开始和步陆孤鹿荻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。
处月部落回到了金娑草场,允许自己的联盟方, 葛萨部落一起享用草场。步陆孤尚勤也派出一定的兵力保护处月部落。
这个大漠的夏天,终于在一片轰轰烈烈的战斗中, 渐渐过去了。霍勒大师重新出山, 帮助处月部落练习军阵。秦嫣则拜了霍勒大师为师,学习阵师之法。
平静的日子里,秦嫣开始想要出去找找郎君。本来也挺想去看看父亲秦都督, 可是处月部落境况还是需要多关照,不能走远。这一日, 她正无聊地在金娑草场的东端闲逛, 在一丛丛刺枣灌木中, 她看到一只白色的小兽。
她将那小兽从刺枣灌木的树枝下小心地抱出来, 这是一只雪白的犬,嗯?还是狼?她有些分不清楚。这只小生物的脊背上一片血迹,她想起很多年前,翟容曾经跟她说过,山林里的白色动物几乎都不能存活,因为白色的皮毛除了在雪线以上,一般都不容易掩藏自己。一旦受伤,白色皮毛又会将伤处暴露无疑,容易被敌人攻击致死。
秦嫣将那只白色小兽抱在怀里,它还很幼小,如果没有人收留它,估计活不过一个月。她想起银狼王罗夜在幼兽时期不够强大,若不是翟容养了它,大约也不能成长为一代狼王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罗夜肯定不在了。
她抱起那只小兽,手指揉揉它的小脸:“既然如此,那就跟着我罢。就叫你……雪奴,如何?以后你也回到北山做一头狼王。”小雪奴受了伤,有一点抖抖索索的模样,将小脑袋耷拉在她的手掌中,一副小可怜的样子。秦嫣道:“我养着你,可是你不能总这般弱小,要记着,以后是要回北山来当狼王的!”雪奴睁着无辜透亮的深绿色眼睛看着她。秦嫣叹口气,看着也不像做狼王的材料,得带回去吃生肉,教它狩猎,有很多事情要做。
雪奴一抱回部落,就受到了无数欢迎。孩子们自然特别喜欢。
哲荻不失时机地不断去骚扰雪奴,雪奴开始变得距离秦嫣想让它做狼王的目标,越来越远了。
秦嫣对此事非常抱怨,步陆孤鹿荻训了弟弟几回。哲荻装作很听话,一双黑白流光的大眼睛却显然写着:诚恳认错,坚决不改。
黑头和胖鱼是负责照顾哲荻小特勤的,看着鹿荻骂哲荻,一胖一瘦两张脸都是不高兴。
秦嫣也知道不能责怪小特勤,恰逢霍勒大师要整顿军务,无法教秦嫣练习阵师。她有了十来天的空档,便跟步陆孤鹿荻商量着要短暂离开部落几日。趁雪奴尚未成年,训练出一些野性来。
她告别了步陆孤鹿荻,带着雪奴向天山而去。因要爬山涉水,她没有骑马,跟着雪奴在天山奇险之地翻山越林,在原始森林里不断攀爬。
天山横跨东西,横向延绵五千里,纵向也要将近一千五百多里,仿佛一片浩瀚的山海横亘在万古荒原之上。山中雪峰连绵,山势奇变诡谲,人入此山便如蝼蚁入了山林,渺小得毫无踪迹。
她每天都要带着雪奴去深山里寻找野兽,让这只小狗学习撕咬,同时让它远离人类。虽然如今雪奴已经被正式确认,并不是一头银狼,只是一只白狗。不过,雪奴属于品种非常庞大的巨獒类,她的“狼王梦”再次抬头。草原狼的体型一般都不是特别大,如果雪奴比一般狼族体型更大一些,加上她的不断训练,想来做个狼群之王还是很有可能的。
这一日,她与雪奴来到了一处蔚蓝色的湖泊旁。湖泊名叫竺勒湖,在胡语中是蓝色眼睛的意思。
大漠的夏天总是走得很快,秋天悄悄来到了天山上下。竺勒湖边有一片宽远达五万多亩的胡杨林,一眼看去望不到边。此刻层林尽染作傲然金色,在蓝瓷色的天空下,仿佛燃烧的黄色火焰。
雪奴刚刚被她进行过一场严酷的训练,走路都东倒西歪了,拖拉着粉色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。秦嫣的身上、靴子里都浸满了汗水,卷曲的长发贴在脖颈处。她让雪奴呆在一棵靠近湖边的胡杨树下,自己弯腰伏在地上听了听,感觉到方圆三四里似乎没有人,便脱下身上的外裙,穿着紫色的衬裙,走到了竺勒湖的蓝色水岸边。
湖泊里的水与时罗漫海、浦类海一样,都是天山融雪,清澈无比。此处靠近博格达雪峰,天气又已经变凉了,远远看到无数雪山蔚然成海,倒影在湛蓝色的湖水中,美景如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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